一.訓導精神

訓導是一種改善學生行為的方法,最終目標是培養學生的自律精神。因此,遇上學生違規時,老師有很多方法處理。行為的改善,並非一朝一夕的事,要達到矯正學生的行為,一定要有很大的耐性和恒心,只要以愛心的關懷為出發點,不厭其煩地跟進,時加鼓勵,假以時日,必定能感化學生改過。 
我校的辦學使命是提供基督化的全人教育,使學生於德、智、體、群、美、靈各方面有均衡的發展,建立正確人生觀,培養良好的品德,致力培養學生自發學習的精神,和獨立的思考能力,發揮潛能,各展所長,並讓師生在愉快的環境中學習。 
學生守則主要目的是作為學生行為的準則,幫助學生建立勤學、守規、負責任、有禮貌及愛護公物的精神,將來成為社會上的公民,國家的棟樑。 

 

二.訓導目標

  1. 培養學生自愛、自主及自律能力
  2. 培養學生良好品德
  3. 培養學生公民意識
  4. 建立良好校風
  5. 推行家長教育,加強親子關係